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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

全国集采扩面,全面铺开又更近(进)一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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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江西省卫健委公示了两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中选结果的通知》,通知显示,为确保 12 月起能全面执行中选结果,要求全省各医院填报25个“4+7”扩围品种的实际采购和使用数据,以及下一年度计划采购量。

 

具体要求是这样的:

- 11 15 日前填报中选品种对应产品 2019 1~10 月的每月采购使用量,自 2019 12 月起,每月 5 日前报送上月实际采购使用数据。

 

- 根据 2019 1~10 月实际采购量,适当预估业务增长情况,以及药品降价后从药店回流至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使用量(国家 4+7 试点城市用量一般增加 20%~50%),填报 2019 12 月至 2020 11 月的计划采购量。

附此前拟中选结果名单(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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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全省公立医疗机构2020 年度抗菌药物计划采购量填报工作的通知》,开启对52种列入湖南省专项集采的抗菌药物的2020年计划采购量的报量工作。

 

湖南省抗菌药物专项集中采购拟定目录如下(详细规格请浏览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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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显示,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安排,湖南省近期将启动全省公立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专项集中采购,按照带量采购、量价挂钩的工作思路和相关工作进度安排,要求做好全省公立医疗机构 2020 年度抗菌药物计划采购量填报工作。

 

按照湖南省此次抗菌药物专项集中采购政策,对中标药品,各公立医疗机构必须以上报的计划采购量为基础,确保在采购周期内按一定比例完成采购,同时,采购目录外的各抗菌药物,将受到采购总金额限制。

 

计划采购量一经上报,原则上不接受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