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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春秋平台协议-供应商

药春秋供应商入驻协议

本协议由同意并承诺遵守本协议规定使用药春秋平台服务的合法经营实体(下称“供应商”)、广州佰瑞医药有限公司(下称“佰瑞医药”)共同缔结。供应商注册时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即为认可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
1.  平台性质

1.1“药春秋平台”(下称“平台”)是广州佰瑞医药有限公司开发与运营的在线参比制剂供需信息共享和线上线下交易的服务平台。

1.2平台提供的是真实可靠的药品B2B交易服务,提供给国内外研发需要的药企或者研发机构作为临床研究使用,个人/患者不能直接从此平台上发布需求信息。平台提供的服务包括国内/国际贸易,线上线下交易,企业产品推广等。

1.3平台上发布的产品图片商标品牌所有权归属拥有者/持证商。药春秋不建议,不推荐,不参与平台上供需双方前期的报价和选择,也不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担保。

2. 协议内容及生效

2.1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平台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供应商在使用平台提供的各项服务的同时,承诺接受并遵守各项相关规则的规定。平台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或各类规则,如本协议有任何变更,平台将在网站上以公示形式通知供应商。任何修订和新规则一经公示,供应商在七日内如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相关意见,则新规则即时生效,并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登录或继续使用服务将表示供应商接受经修订的协议。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2.3供应商在线接受本协议并通过平台审核后,本协议即在供应商和平台之间产生法律效力。 

3. 证明文件提交

3.1证明文件提交:供应商入驻平台,必须向平台提交其在申请服务时应当提供的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 

3.2证明文件变更的通知:协议期内,上述相关证明文件的任何变更供应商都应及时通知平台,并补充提交变更后的证明文件。 

3.3责任条款:供应商承诺如其未及时通知或更新其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信息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保证其向平台提供的全部证明文件真实、准确且不存在超过时效问题(即保证所有证明文件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都处于有效期内)。

4. 供应商的声明与保证

4.1供应商必须向平台提供真实、合法、准确、有效的注册资料,并保证其诸如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内容的有效性及安全性。同时,供应商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实际变更时及时更新有关注册资料。 

4.2其有合法的主体权利缔结本协议,使用平台相关服务。 

4.3其发布于平台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平台规则。 

4.4其对其发布于平台的交易信息中所涉商品有合法的销售权、经营许可权。 

4.5其保证在使用服务进行交易的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不从事与网上交易无关的行为。 

4.6其保证在使用服务时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平台的相关规则、规定以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共道德。如有违反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供应商应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4.7其承诺接受平台对其出售商品是否具有合法进货来源的不定期检查,其有义务保留其商品具有合法进货来源的相关凭证。对于无法提供合法进货来源凭证的,平台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商品的真伪作出判断并根据本协议以及平台相关规则进行处理,供应商对此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4.8平台提供有偿服务,其入驻平台后,同意支付1000美元保证金,并每个订单支付5%的商品销售额作为佣金。平台在支付货款时直接从订单总额扣除佣金。

4.9供应商如需解除与平台的合作关系,则须将最后一个订单的货物发完,平台将于15个工作日内将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无息返还。

5. 报价和订单的相关事宜

5.1供应商的报价在药春秋平台上直接按照当时每周固定汇率转换成当地货币展示给采购商。药春秋平台收取买卖双方一定比例的服务费或者佣金。

5.2 供应商在询单有效期内有权修改报价,一旦采购商接受报价,该询单即停止接受报价,已报价的供应商也不允许修改报价。

5.3供应商在平台的报价均为出厂价。供应商对所有提交平台的报价负责,一旦客户接受报价后供应商不得更改报价和拒绝执行合同等对采购商研发计划造成重大影响且导致损失的行为。

5.4一旦供应商报价被接受并形成订单后才提出无法供货,且给采购商造成损失的,需赔偿采购商的实际损失。

5.5供应商报价被接受后将会收到电子订单以及确认单,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同样适用于平台上所有的电子订单。

5.6供应商对电子订单和确认单签字盖章回传后,转为线下由平台客服负责跟买卖双方分别签订满足外汇局,药监局,海关要求的合作贸易单证。

5.7鉴于药品交易以及国际贸易的特殊性,买卖双方订单执行过程中,采购商委托平台的持有者佰瑞医药代支付货款。订单金额20000美金以下,平台支持全额预付。定额金额超过20000美金,平台会根据买方的付款条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分期付款。佰瑞医药收取采购商一定比例的清关物流服务费,交易过程中不再收取供应商除佣金以外的其他服务费用。

5.8受采购商委托,药春秋负责安排物流以及承担运费。部分订单根据实际情况平台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物流服务并承担相应物流费用。

5.9供应商在未经平台客服人员发出确认指令前不得提前将货物发出。一旦货物发出但是采购商未能取得合法的进口凭证,产生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退运以及重新发货的费用。

5.10延期发货每超7天,采购商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延期发货的赔偿,赔偿金额为发票金额的3%,不满7天按7天算。最高赔偿金为发票金额的50%。延期发货超过15天,采购商有权取消合同,平台有义务及时通知供应商。一旦发生延迟发货导致采购商实际损失的发生,受采购商委托,平台及时介入解决采购商对供应商的索赔事宜。

5.11一旦发生质量纠纷,供应商同意检测报告由专业的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其承诺对平台选择的第三方质检机构作出的检测结果不持有异议。对于经检测发现药物活性成分不符或者检测不出的质量瑕疵的商品,供应商应当及时予以更换或者退款,检测费用及其他相关物流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12 鼓励金:鼓励金是采购商向供应商提供的一种鼓励报价的返现金。部分难获得的药品采购商自愿支付一定金额的鼓励金。平台将在订单完成后以等额现金形式返还到供应商的个人账户余额。此奖励金可通过由佰瑞医药电汇转账的方式提现。

6. 消费者保障 

消费者保障,指供应商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及平台其他公示规则的规定,通过平台发布与报价的药品应履行“商品可追溯”、“正品保障”义务。平台将在网站不时公示新增的消费者保障义务或对原消费者保障义务内容进行修订。如您对新增或修订的消费者保障义务持有异议,您终止本协议,如继续使用平台服务,则意味着接受平台的新增或修订内容。 

6.1消费者保障内容 

在供应商通过平台报价或者发布商品信息以及与采购商进行商品交易过程中,供应商承诺遵守以下约定:

6.1.1“可追溯”义务:指对上传于平台的商品来源负有举证责任。

6.1.2“遵守承诺”义务:指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向采购商作出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本协议、平台相关规则、平台服务协议以及网络店铺、商品详情页面等方式向采购商作出的承诺。 

6.1.3“正品保障”义务:指当采购商购买供应商在平台出售或报价的药品,在收到货物后,如采购商认为该商品涉嫌假冒(包括盗版)商品或非原厂正品、假冒活性成分,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报告,采购商在平台指定期间内发起针对供应商的维权,申请消费者保障赔付时,平台判定采购商赔付申请成立,供应商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向采购商退回其实际支付的商品价款,并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并承担维权所涉商品所有物流费用。

6.2消费者保障责任及处理 

6.2.1供应商明确了解并同意采购商是消费者保障的责任主体。当发生本协议前述供应商应当履行消费者保障义务情形时,供应商应保证采购商的消费者权益。对于采购商因前述问题提出的要求,供应商应积极处理。 

6.2.2供应商同意当平台受理采购商提出的消费者保障维权和赔付申请时,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在平台要求的时间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证明与采购商交易的商品不存在采购商提出的问题或符合双方的约定,并保证所提交的证据材料真实、合法。

6.2.3供应商同意当平台使用保证金向采购商进行先行赔付时,或平台基于供应商不可撤销地委托申请,使用自有资金代供应商向采购商进行赔付时,即视为供应商违规,平台有权给予供应商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将供应商清退出平台,供应商因为违规行为向平台支付的违约金将优先弥补平台使用自有资金(包括平台消费者保障基金)的损失。 

7. 平台的权利和义务:

7.1平台有义务在现有技术上维护整个网上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使供应商网上交易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7.2对供应商在注册使用服务中所遇到的与交易或注册有关的问题及反映的情况,平台应及时作出回复; 

7.3平台有权对供应商的注册数据及交易行为进行查阅,发现注册数据或交易行为中存在任何问题或怀疑,均有权向供应商发出询问或要求改正的通知,或者直接作出删除或对供应商店铺采取限制性措施等处理; 

7.4供应商在此授予平台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利(并有权对该权利进行再授权),使平台有权(全部或部份)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供应商公示于其平台的各类信息。

8. 协议的终止: 

8.1自然终止:本协议到期终止或供应商因任何原因终止,则本协议终止。 

8.2通知解除: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提前十五(15)天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8.3平台单方解除权: 

如供应商违反平台的任何规则或本协议中的任何承诺或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约定,平台都有权立刻终止本协议,且按有关规则对供应商进行处罚。

8.4供应商在超过九十(90)天的时间内未以平台服务账户及密码登录的,平台有权终止本协议。 

8.5如非因平台的原因,供应商未能按本协议及附件之规定,按期全额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和活动费用,且在平台规定的时限内仍未支付,平台有权部分或全部中止或终止本协议。 

8.6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协议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导致本协议终止。

9. 协议期限: 

本协议在符合本协议第一条款约定的条件时即告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五年。若协议期间内,供应商未触发任何协议终止条件,则本协议将自动续期,每个周期为5。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